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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外有姗世俗山外,但愿还有信步姗姗的心境 14/02/2007 限韵金陵十二钗之 湘云 元春 迎春湘云 限三江韵 言笑偏宜异地腔,懒教惆怅对孤窗。 元春 限四支韵 花开花落总离离,夕殿愁怀两不宜。 迎春 限五微韵 长爱时闲惯掩帏,红尘懒看是如非。
……待续。三江最难,个人最喜欢元春那首。 11/02/2007 谈谈作诗软件
很早以前,我就曾听说网上有个叫“稻香老农”的发明了一种作诗软件,专门针对古体诗而设,只要输入题材、题材、韵,就能给你拼出一首诗来。当时只是一笑而已,全不当回事,直到后来朋友发给我一个,信手一玩才发现它的工稳。 我自己并不算个完全会写诗的人,仄部三声时常分不清楚,而且也总是忽略孤平问题,所以格律错误也是时有出现的。好句子和格律冲突了,我也往往舍格律凑意境,是以合辙在我眼中是件挺困难的事。然而在这套软件看来,似乎最简单的就是格律。 我手头的估计版本已经很老了,还是网友好几年前发给我的,我重新装上软件,随意敲了几个字试了试:题材:“花”;体裁:词牌“一斛珠”,仅仅0.864秒的时间内,一首《一斛珠》已经出炉: “苹花红树,着花此处奴归处。
花卜野棠花绛缕,如花远堕风兼露。 花疏此处堂风虎,望处风花,花落鸣花鼓。” 虽然说通篇看去不太成话,但词藻也算古雅,“如花远堕风兼露”也能算个妙句。我随意动了几个字,变为如此: “萍飞红树,着花此际奴归处。 随君犹记花庵主。方觅重往,幽草霾烟雨。
零落寒棠零落缕,如蓬远堕风兼露。 花疏人寂愁怀故,看取风华,日落归萧鼓。” 随意键盘删减,不过三四十秒的事,再加上生成原诗的1秒——这意味着随便一个稍微懂些古典诗意平仄的人,利用这个软件都可以在一分钟内轻易写出一首不错的——至少看上去很唬人的诗词,而且按生成的诗格式来走,绝不必担心格律有误。一两个韵字不妥,只要从韵部里挑一个就行,省去了大量工作。 我虽然不算是快枪手,但诗歌创作也决不算太慢,但若是凑一首七律,平均速度怎么也要十到二十分钟。一向自负才情不弱的我遇上速度高我二十倍的与软件合体的对手,也只能皱眉兴叹了。 很多人曾悄悄跟我说过,一些我熟识的才思敏捷的网友都用这个软件。他们的创作不但曾令我心悦诚服,也已博得了很大名气。大家常常饶有兴味地想看看我作何反应,所幸我电脑没有摄像头,也不用对所有人公布我的表情,才没有因为满腹愤慨得罪过谁。 现在大得几岁了,心境总比那时候平和了。看着这类作诗软件已经上了多家报纸,那时的心境又多少重拾了些起来——少了几分愤怒,多了一点儿淡然。凡稍微有点本事的人都不会愿意看着别人用捷径取得和自己一样的结果,但真正爱自己所做的事业,可能就能把一切看得淡些了。诗家写诗,大抵为了自抒怀抱,若是真的写出来是为了让别人帮着挑平仄看用语的,至多算个诗匠,用字潜词间,功利之处都清晰可明。可以举我改的那首诗为例,虽然有所改动,让言语自然了些,但毕竟是完全按照生成的路子走的,并非有感有悟,也绝未斟酌打磨。不必行家,我自己就能看出用心程度。 “萍飞红树,着花此际奴归处”句,远看好像女子自伤身世,说自己命如飘萍,但其实空洞无物,先是用了萍飞的动态,而后突然一个“此际”把画面定住,用字突兀。且“着”字本有附着之意,和漂泊无依就差远了。“花庵主”字,经过我的实验,发现是作诗软件中的一个固定词条,只是随机出现;胡乱用典,不提。再往后看,为了凑韵,软件随机提供了“雨”,诚然烟或雨或风或霜都是诗家常用字,无论用在那里都不算坏,但咏花之诗,前面还是萍飞四处漂泊的孤独无依,现在突然来了烟雨,玷染了飘萍轻薄的动态,立刻破坏了全部意向。再看下阕,原词里提供的字眼非常乱,我随便套了个句式定住,也不见好,尤其是“缕”字,绝对是凑韵之嫌,没什么可说。后面我说算是好句子的“如蓬远堕风兼露”,其实好也就好在“兼”字上面。而经过我不断搜索,“风兼月”、“风兼雨”、“风兼露”都是常用词条,看来软件制作人的体悟是用兼连接两个天气名词往往收奇效,于是做成了公式。后面三句,作诗软件写的实在不成话,我也就瞎改了改,按照软件言而无误的精神,用上了很多常用意象。跟立意更是全然不搭的了。 之所以这么长篇累牍地分析这首不到一分钟诞生出来的诗,正是想说明诗心和诗律的区别。我不敢说所有认真创作出来的诗歌都经得起推敲,但只有真正经过了思量和感悟的句子写出来的诗才值得欣赏和体悟。而作诗软件做出来的,即使偶有妙语,格律相称,也只能算是一堆词句的叠砌,不成好句。虽然“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未必算得上千古名句,但是确实比一些堆叠的联子读着舒服得多。清照自己曾说她早期一首《小重山》里,“花影压重门,疏帘铺淡月”两句有些落了俗套,将之比起前面贾岛的句子,确实可见其雕砌。最近看见很多诗家在网上痛骂作诗软件玷污了诗歌纯洁,我沉吟很久,觉得也没什么必要了。清者自清,那些拿着软件,自以为轻松写了诗的受骗者其实也可怜,即使一日造出成百上千首,品读之时也未必比我敝帚自珍,闲来吟哦几句自己的得意联子来的舒畅。 当然从社会角度上来看,这种作诗软件虽然助长了一些不太好的风气,却也唤起了大家对诗歌意义的一种反思。看着记者采访路人,大家谈到怎样诞生出来的作品才是诗的时候,我不禁微笑了。感激这种软件和这种炒作,把大家从“梨花体”事件对诗人的冷嘲热讽中带了出来,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更有层次的问题。 行文至此,似乎也不需多言了。 请衷心感激爱诗或恨诗产生的一切人或物事。行吟于古意,他们是载体。 10/02/2007 读《李娃传》
最近看了很多唐宋小说,虽然古文的确晦涩难懂,但好歹故事大部分听说过,没有注解却也能看得津津有味。 其中我最喜《李娃传》,倒不是因为情节多么出彩,仅仅因为只在这部小说里,我看到了古代男子的真心。 虽然同在唐宋传奇中,霍小玉、崔莺莺、谭意哥、任氏等女子也都各有各的妖娆动人,但男子或是相负,或是猜疑,都或多或少为小说抹上了一层血色的凄丽之色,不可谓不美,但委实看着窝囊。唯独李娃的出场为小女子们抖了回精神,虽然可能很多人觉她处事难测,但就是这般“任是无情也动人”的风致才使人物更加出尘。 李娃的出场是通过公子的眼睛而描绘的。“阖一扉,有娃方赁一双鬟青衣立,妖娆要妙,绝代未有。生忽见之,不觉停骖久之,徘徊不能去。”这几句话让我想起了清照的“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说老实话这首《点绛唇》我素来不爱,除了“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通篇句子都不见好。唐敏曾说这首小词绝非清照所写,更有甚者道“和羞走”三句颇有勾栏卖笑的味道——但用在这里形容李娃,我却觉得很合适。这个女子虽“节行如是”,但掩不住骨子里的妩媚风流,若是生长在金庸笔下,怕又是个殷素素样的小妖女了。 惊鸿一瞥后,没人未曾尝试过挽留。于是公子“洁其衣服,盛宾从而往”上门拜见,李娃再次出场,又有一般描绘:“明眸皓腕,举步艳冶。生遂惊起,莫敢仰视。”仿佛见到陈圆圆的韦小宝,失措中的究竟其实是惊艳。 历来娼家女子身边都会陪着个作反衬的老鸨,任何小说中,她们的角色都是没眼力价儿和爱财如命,《李娃传》也不例外。老鸨见二人聊得投机,待到时候差不多便发话了:“鼓已发矣,当速归,无犯禁。”以退为进的套路,公子自然便提出留宿,老鸨先不作声,待李娃答应留下,方道:“唯唯。”骗到财神爷还要摆出被占了便宜的嘴脸,似乎历来是生意经里的经典篇章。 觥筹交错的夜宴便不必提了,老鸨借机起身走后,二人的初识情节达到顺理成章的高潮阶段——相许。“生娃谈话方切,诙谐调笑,无所不至。”看到这句话,我脑中几乎立刻能浮现起了那风情万种却应对从容的女子的一颦一笑。这是个古龙善写的带点风尘味道的“坏”女人,按儿时的印象我想到的是林仙儿,但重读后我却觉更像《大旗英雄传》里的温黛黛。虽然那个角色的转型古龙写的不太成功,但是她那种林仙儿没有的烈性和无畏却在李娃身上有同样地体现——当然,这是后话了。 “生曰:‘前偶过卿门,偶适在屏间,厥后心常勤念,虽寝与食,未尝或舍。’娃笑答曰:‘我心亦如之。’”聊聊几句,写出了公子的急切热忱和李娃的淡定。任你如何表白,听就听了,最后也只是浅浅一笑:“我也是一样的呀。”远近的距离感掌握实在恰到好处。 这种女子天生也只应生在娼家——若在寻常的千金之户,绣帘重重、庭院深深,倒怕三从四德却要遮掩了她们的风致,折损了她们的从容。热情的少年人——比如阿飞,比如云铮,也比如这个公子,便都陷入她们淡定温和的眼波,再也无法自拔——于是公子进一步道:“今来,非直求居而已,愿偿平生之志。但未知命也若何?”这位公子并非等闲人家的浪荡少年,相反,却是“时望甚崇,家徒甚殷”的世家之子;而他自己,却也是“隽朗有词藻,迥然不群,深为时辈推服”的翘楚;如此拉下身价,直截了当地跟一个娼家女子求婚,却也是痴心一片,天地同鉴了。而这时,话自然便不该由李娃来说:仙儿有个林铃铃,而李娃也有个鸨母。“言未终,姥至,询其故,具以告。姥笑曰:‘男女之际,大欲存焉。情苟相得,虽父母之命,不能制也。女子固陋,曷足以荐君子之枕席?’生遂下阶,拜而谢之曰:‘愿以己为厮养。’姥遂目之为郎,饮酣而散。”这鸨母一看就是风月场上打滚过来的,生生把人家思慕之心理解成了男女之欲,真是庸俗。而那公子却不辩解,还拜而谢,愿称为“厮养”,这也难怪后来他爹那么生气了。身为情种,原来的身份高度最终要通通被人家掠夺干净——有情的人总是不对。 一年后,自然而然地余财荡尽。“岁余,资才仆马荡然。迩来姥意渐殆,娃情弥笃。”人总要到穷困的时候才能看到世态炎凉。郭大路的名言是“鸨儿爱钞,姐儿爱俏”,虽然公子外表怎么也算俏,但在这里我却觉得李娃对公子还并没有太深的感情。再痴心,也不过是个几年的客人而已,筵席无不散,聪明淡定如李娃怎么会看不懂这些? 于是鸨母的计划开始实行:先让李娃以求子的名义约公子去竹林寺拜祭,在庙中住了两夜后,李娃又拉公子去看一个所谓的姨母。言谈正欢,突有人来报说鸨母得了急病,让李娃速回叫走了她。公子原想一起走,却被借口商量丧事挽留了下来,后来自己不放心追过去看,李家大门已经贴了封条,一问邻里,说租赁期到,母女俩搬走两天了。公子又奔回去问那姨母,却发现那也是人家租的房子演戏,亦是人去楼空。 如今看来只是很俗的一场把戏——通篇主角都是李娃,只有这里是鸨母独占了风骚,时间推算颇为精准,不去做导演实在可惜。从来都是痴心女子负心汉,到这里却颠倒了过来。 可怜的公子“惶惑发狂,惘知所措”,“怨愤,绝食三日,遘疾甚笃,旬余愈甚……后稍愈,杖而能起。”很符合林仙儿想象的自己背叛后阿飞的状况。堂堂一个世家公子沦落至此,不能不说令人惋惜了。而几个月后公子找到的工作则更让人扼腕:“每听哀歌,自叹不及逝者,辄呜咽流涕,不能自止。归则效之。生,聪敏者也。无何,曲尽其妙,虽长安无有伦比。”看尽了伤心,只觉人生戏梦,未若哀歌优伶,婉转清歌之下令普天与我同悲——颇有几分黄药师听了黄蓉死讯时海上高歌的凄楚。而后他又甚而名扬凶肆,与另一家的台柱对唱哀歌,终而以一曲《薤露》技压群士,歌感四方。“举声清越,响震林木,曲度未终,闻者嘘唏掩泣。”我看后,只觉作者选歌精当。或许因我平生一贯不入流,从来不喜《下里》、《巴人》,万千人同和的套路;却又心知“太高人愈嫉,过洁世同嫌”,亦不愿以《阳春》、《白雪》之知者寥寥绝侪辈于尘世,历历数来,还是有几十人可足唱和的《阳关》、《薤露》最对我性子。只可惜世人只记极端,却少有人希罕平和中的雅致,这个典故中的大俗和大雅都被引为成语至今沿用,但阳关薤露却少有人知。此时这曲《薤露》被公子这么凄婉动人地唱出来,我只觉深有共鸣。素来不是俗人,但也说不上高处不胜寒,公子的感情和遭遇却也是如此:原知有人比我更苦,也眼见世人庸庸碌碌的幸福……我的境遇虽不足以感天动地,却也是一步思量一断肠的凄楚。只安于我的悲戚,不求人尽皆知,但愿数十知音便可知足。悲伤也这么有品位,不愧是曾经“隽朗有词藻,迥然不群,深为时辈推服”的才子。 后面的情节让我看得忧伤而不解。公子哀歌被他家的老家人听到,回去告诉他父亲说“歌者之貌,酷似郎之亡子。”本以为儿子“以多财为盗所害”的老父亲问清楚了以后命老家人把公子带回家,虽然公子“回翔将匿于众中”,却最终还是被带了回家——看到这里一切都还算正常,但回了家父亲就变了嘴脸:“责曰:‘志行若此,污辱吾门!何施面目,复相见也?’乃徒行出,至曲江西杏园东,去其衣服,以马鞭鞭之数百。生不胜其苦而毙。父弃之而去。”——觉得有败门风可以理解,责骂也算正常,但把儿子脱了衣服拿马鞭几百下抽死,连埋都不管埋,扔下就扬长而去,这种父亲着实可怕。他甚至还没问明白儿子为何沦落到唱哀歌的境地就下这种狠手,若是再知道竟是被一个风尘女子骗成这样,还不给拉起来鞭尸?同样是世家,连贾政那“下死手的板子”都不至狠成这样,这位公子的父亲虎毒淫威,真可谓在小说里都震古烁今了。可叹这种偏执的父亲生下的儿子却多是情种,却不知是小说家的惯常安排,还是某种心理因素导致的必然现象了。 最后还是教他哀歌的老师不放心命人暗暗跟踪,派人拿床草席前去埋葬,发现他胸口还有些热气,抬回去迅速抢救,这才保住一条命。亲疏之间,孰远孰近,倒头来却是难说了。 可怜公子又度过了一段艰难养伤的日子——两度从鬼门关转回,都是被最亲最爱的人伤害抛弃,恐怕连最爱写苦情戏虐待主人公的琼瑶阿姨也写不出这样的窘境吧。“月余,手足不能自举,其楚挞之处皆溃烂,秽甚。”“自秋徂冬,夜入于粪壤枯室,昼则周游隶肆。一旦大雪,生为冻所趋,冒雪而出,乞食之声甚苦。闻见者莫不凄恻。”——从世家公子到唱哀歌,又从唱哀歌变成要饭的,人间的境遇真是覆雨翻云。如果故事到这里结束,那么公子不过是个艾天蝠式的人物,为了一个女子容光一现,惊鸿一瞥而沦落得后半生永远落入黑暗。而李娃也不过是阴嫔或者林仙儿,作不得温黛黛。 世事欲到柳暗花明,必先经山重水复,小说里尤其如此。只可惜人世间很多人、很多事总是等不到柳暗花明就先黯然输给了时间。造化公道,寿数不公,这也总是没法子的事。所幸在小说中,无论古今中外,主角的命运转折永远都会卡在他看得见的时段之内。公子终于获救,本在情理之中。他几经辗转,终于凑巧走到李娃的居所之外。李娃也是个有心的女子,只是凭着公子几句嘶声的叫喊就能辨认出是公子。“此必生也。我辩其音矣。”这样的肯定我不知换了我能不能做到。毕竟看了太多的传奇与真实,多么生死相许的爱情最终也往往敌不过沧海桑田的变迁,当曾经的爱人沦落成这样,纵然不弃,又真的能认出来么?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苏轼的叹息,其实也原是有道理的。 感慨不提,小说中的人总是比我们尘世中人多几分玲珑心肝,看寥寥几笔间,两人已完成了人生的二次相逢。先前是公子“不觉停骖久之,徘徊不能去”,而今却变成了李娃“连步而出,见生枯瘠疥厉,殆非人状”。这种这种烟视媚行的女子,任你潇洒倜傥,才高八斗,都能一笑从容处之,李娃如此,师师也是如此。真正能打动她们的,往往是一种触动她们心底柔软之处的感觉。比如孙小红的当头棒喝,比如云铮的伤重濒死,比如徽宗的坐井观天,而感官上刺激最强烈的,无过于看到一年前那么光鲜体面的少年,突然以这么凄惨的形象出现在自己面前。“娃意感焉,乃谓曰:‘岂非某郎也?’生忿懑绝倒,口不能言,颔颐而已。娃前抱其颈,以绣褥拥而归于西厢。失声长恸曰:‘令子一朝至此,我之罪也!’绝而复苏。”寥寥几笔间,公子又悲又喜,还带点倔强的心境通过几个动作纤毫毕现,而李娃的反应转变得虽然突兀,却也自然。以她一个风尘中进退趋避惯了的女子而言,这一抱一失声已经清楚地说明了她心底的震撼。看她几次出场的排场,该也是个素来好洁,惯于奢华之人,此时却用自己的绣花被子拥着又脏又病的公子径自抱入西厢,其不为财动的心地又可见一斑。单以此而论,却是温黛黛等又远远不及的了。古龙虽然有天纵鬼才,却始终脱不了对女人的谬解,只按照他的观察范围写来,忖得红颜祸水型的女孩子,既然不爱英雄又不必在乎衣物妆奁,自然所爱的只是钱财和权力。却不知有时女子求的,却只是心地的宁静和平淡。被金银利禄吸引的那些天生尤物们,再妩媚风流也不免落了俗套。可叹早在唐时白行简就写出来的款款风致却在近代被误解扭曲了,大概随着最近“美女作家”们兴起,能有望给美人们平个反吧。 若是单把公子救起来好好喂顿饭 ,也未见得是真心,也不显得李娃有何不凡。倒是后面这一段我历来很爱看的。“姥大骇,奔至,曰:‘何也?’娃曰:‘某郎。’姥遽曰:‘当逐之,殆非人。’娃曰:‘令其失志,不得齿于人伦。父子之道,天性。使其情绝,杀而弃之。又困踬若此,天下之人尽知为某也。生亲戚满朝,一旦当权者熟查其本末,祸将至也。况欺天负人,鬼神不佑,无自贻其殃也。某为姥子,殆今有二十岁矣。计其资,不辞直千金。今姥年六十余,愿计二十年衣食之用以赎身。当与此子别卜所诣,所诣非遥,晨昏得以温情,某愿足矣。’”这一段求赎平和中藏着锋芒,颇见功力。寥寥几语,李娃先后以伦理、朝廷、鬼神来威吓鸨母,说明自己的隐患,又历数自己多年来为她所赚得的利,更复许下二十年衣食费用添为赎身费用诱之,最后又以亲情和事后密切来往为酬,言语温和但内蕴厉害,虽是软语相商,却由不得鸨母不答应。一旦动心,绝不拖泥带水 自赎身之后,更见了李娃在饮食安排上的本事:“乃与生沐浴,易其衣服,为汤粥,通其肠;次以酥乳润其脏;旬余,方荐水陆之馔。”纵然怜惜非常,也循序而行,绝不心软乱来,大家之气可见一斑。果然公子在她的精心调理下,“卒岁,平愈如初”。 而李娃并不仅此满足,又问道:“体已康矣,志已壮矣。渊思寂虑,默想曩昔之艺业,可温习乎?”这几句话我高中跟人显摆古文的时候很爱用,尤其“渊思寂虑”四字,细细回味颇有感觉。观之谈吐,俨然一个温婉贤良的宝姐姐,哪有半分风尘女子的俗气?公子答说还剩十分之二三,于是李娃“命车出游,生骑而从。至旗亭南偏门弼坟典之肆,令生拣而市之,计费百金,尽载而归。”从命车出游句可看出李娃在读书上也算行家,绝非寻常烟花女子。她知道何处有合适的书,却又不自专,只是让公子挑选自己付帐,全不吝财,颇有几分长姊视弟的感觉。而后的复习阶段更加显出李娃的本事:“因令生斥弃百虑以志学,俾夜作昼,孜孜讫讫。娃常偶坐,宵分乃寐。伺其疲倦,即谕之缀诗赋。”学累了就让写写诗,这种方式倒颇对我胃口。这段红袖添香夜读书的温暖和快慰,恐怕在公子眼中远胜于功名利禄了。可惜同是如此出尘细致的女子,宝钗却没有一个这样痴心的公子相感相知,最终只落得“琴边衾里总无缘”。命数之间,情字一物,真是不好说得很。 两年后公子学业大成,海内文籍全都读遍了,跟李娃说可以去考试了,李娃却说:“未也。且令精熟,以俟百战。”这女子不贪功急进,淡定长远的眼光实在连男子都难及。我高考时候家里人还天天盼着赶紧考完了大家好松口气,而这个与公子关系这般微妙的女子却始终不着急,笃定十年磨一剑的原则,倒真是个很适合做学问的人。 可喜公子也听话,按李娃说的又学了一年。一年后去应试,一举中了进士,在礼部考场声名大震。老前辈们读了他的文章,没一个不佩服,大家争着和他交朋友还都怕他不答应。夫君如此了得,换了别人肯定早就飘飘然了,而李娃却冷静地跟他说:“子行秽迹鄙,不若他士。当砻淬利器,以求再捷,方可连衡多士,争霸群英。”我不知她说到“子行秽迹鄙”这句话时是什么神色,但能这么淡若无事地说出公子拜她所赐的潦倒之结果,全不怕公子生气,却也可见李娃性格也有直率的一面。同时,她更能平淡地看待自己曾经的地位,不像寻常妓女一样,从良后就讳莫如深,生怕别人提及。 于是公子又“益自勤苦,声价弥甚”,后来终于名列大比第一,当上了成都府参军,朝廷上三公以下,都和他是朋友。声名显赫,想必已不弱于其父了。李娃此时若是安安稳稳享受这参军夫人的地位,谁也不会有什么话说,然而偏偏就在公子功成名就的时候,她说了一句:“今之复子本躯,某不相负也。愿以残年,归养老姥。君当结嫒鼎族,以奉蒸尝。中外婚媾,无自黩也。勉思自爱,某从此去矣。”功成而身退,竟全不希罕她一手为公子博出的利禄功名。这许多年的供养和陪伴,从前纵有多少对不起也都偿过了,就算让爱情从头再来,也未必定要离去啊。看过一些小椴的诗,虽有些刻意做古,不算太高明,但看来看去却爱上一句:“人生尴尬是重来”。这等高傲的女子,容不得自己以为了偿罪的身份永伴君侧,与其徘徊,不如归去,倒能让你念着一生一世。美丽的事物,总是飞鸿过影,只因童话往往不敌岁月,王子公主的续传却常常是柴米油盐,之后公主沦为下一代恶毒皇后——与其如此,还不如让一切停留在你我短暂的相逢和相守,年华老去,便相忘于江湖。 因此不太喜欢《李娃传》的结尾,最终虽然李娃坚持拒绝,还是被公子那个又巴巴赶来相认的公子的铁腕老爸绑回去当了儿媳妇,还被封了什么夫人,生下的儿子个个当大官…… 舍不得看到那么美丽平静,带点妖气又颇有些高贵的这抹惊鸿之影最终还是被月光长锁在尘世的镜子里。然而这种女子,怕连作者也舍不得让她在烟花之地进退自如地孤独一世。所幸她还有个最终的好结局,虽然俗气,但毕竟幸福。 生活不是小说,世人蝇营狗苟,所求不过是小说家不屑于给的安宁和幸福,只可惜造化却依旧舍不得给予。小说和世道的颠倒交错,或许才是生活的意义所在。而李娃这种生活在夹缝中从容的过客,终究只不过是我们的梦而已。 只是现在,我还没醒罢了。 31/01/2007 『英文译古体』莺啼序*那时别离(when we two parted 作者 拜伦)莺啼序 * 那时别离 戚戚最值离思,寂然唯相觑。 心碎已、零落经年,自此两地烟树。 无取次,寒生两靥,芳唇镀冷忧无据。 正那时缱绻,竟教幽悲成预。 零露凄凉,蛾眉半敛,冷落愁不住。 自点检,话忆当初,略同今日追溯。 恼人约,都输荏苒;浪子誉,浮如飞絮。 不能羞,何足抛闪?任人分付。 闻君名字,戚若哀声,恸后归无趣。 察我念,翻忧成惴;抵意缠绵,刻骨相思,不能或去。 谣诼相长,人言无忌,总无人道曾相悉;不我知,非关浮萍聚。 天长日久,拟悔旧日无言,欲写心思无句。 幽情偷寄,密意私约,此际值几语? 尽皆是,故人心绪;如此相欺,却变仿佛、霎时烟雨。 白驹过隙,弹指人世,经年最恐是重识;复来逢,两是难分付。 料来不过如斯,垂泪凝眸,自成缘故。 ps 为方便对应,按韵字分行,并每行代表原诗两句。 取拜伦隔行押韵的特色,我译的也采取韵字前一个仄声字通押另韵。虽然未必有多少人看得出来,不过写着可真费劲,相当于押了两套韵啊……… 原本不想动用《莺啼序》这个词谱上最长的词牌,而是用四个律来凑,古风写出来比较舒服,但我这人天生喜欢跟自己过不去,越难越想试试……结果翻了快俩小时,哭……午觉泡汤。 高中时候读这首诗就挺喜欢,现在重读很有点追忆似水流年的感觉。 一个师兄说这首诗是以男子为主角,所爱女子水性杨花,但可能是我性别使然,我觉得叙述者是女子口吻——涉及到眉毛啦,流泪啦,不是我性别歧视,但是这种细腻的感触由男的来诠释始终觉得很别扭,所以我就按女子译了。 原诗原译: When we two parted In silence and tears , Half broken-hearted To sever for years , Pale grew thy cheek and cold, Colder thy kiss; Truly that hour foretold Sorrow to this The dew of the morning Sunk chill on my brow It felt like the warnin Of what I feel now . Thy vows are all broken, And light is thy fame; I hear thy name spoken, And share in its shame. They name three before me, A knel to mine ear; A shudder come o'er me —— Why wert thou so dear? They know not I knew thee, Who knew thee too well—— Long ,lon I shall rue thee, Too deeply to tell. In secret we met, In silence I grieve, Thy spirit deceive If I should meet thee After long years, How should I greet thee? With silence and tears. 记得当时我俩分手, 相对无言地垂泪, 得分开多少年头, 真令人心儿欲碎; 你的脸苍白冰凉, 你的吻更有寒意; 下地是那一刻时光 预告了我的悲戚! 那天清晨的寒露 冷彻了我的眉角, 我所感到的露珠 象是今天的警告。 你背弃山盟海誓, 名声也变得轻浮: 人们当面提你, 我都会感到羞辱。 人们说出你的名字, 我听来尤如丧钟; 忍不住周身颤栗—— 我为何对你钟情? 人不知我俩相识, 我对你了解太透, 我将为你深深叹息, 深沉得难以启口。 忆昔日幽会想见, 想今朝黯然悲伤, 你竟然把我欺骗, 你竟然把我淡忘。 假若许多年之后, 我俩又邂逅相遇, 我对你该如何称呼? 只有含着泪默默无语 26/01/2007 追忆金羁白马自小爱看《说岳全传》,前阵子收拾家寻到一部七八岁爱看的小人儿书版《岳飞传》,信手翻翻,竟有几分恍如隔世的感觉。 大概得益父母的教育,我一直崇拜岳飞这类忠臣,以致后来看武侠时,对女孩子都无法自其魅力中幸免的杨过类飘宵型大侠也只是浮云过眼——十六年的爱情神话在当时那个烽烟四起的年头,不过是小儿女的执着,苍白如纸。阅遍群侠,最后也不过深感黄药师在烟雨楼畔肃然一句:“我平生最敬的便是忠臣孝子。” 然此次重看《岳飞传》,倒没对岳帅有什么过多感触,毕竟听多了见多了也麻木了,忠字前面加了个愚,人格再高大光辉也略略打了折扣。信手翻来,通篇不能忘的却是一个早被众人忽略,只在“牛头山”一节中匆匆出场又匆匆牺牲的小将高宠。 与别的女孩子不同,我从小对西方的白马王子版童话没多大兴趣,却总是幻想有个金羁白马的将军,带着少年的锋锐从战场中翩翩而来。而高宠虽然在书中着墨不多,小人儿书里更加没几个字,却俨然就是我儿时的偶像模子。 要感谢那个总是“交手数回合,渐渐不支”的牛皋,为看惯了征尘和元帅锁眉沉吟的我们添了一道金灿灿的亮色。也甚是佩服作者的出色笔力,通过一波三折的几个绝顶人物为我们铺陈了高宠的出类拔萃。 牛皋也算岳飞麾下猛将,虽以鲁莽著称,是个李逵型人物,但也爽直得可爱。他押粮回牛头山一路,先在三四个回合中被汝南王后代郑怀擒下,报上姓名后结为过命之交;随后与郑怀携手不敌白袍银甲、白马银枪的东正王后代张奎,劝说之后又结为同路——还道这个白银系列的张奎已经是第一流人物,却哪知后来又遇到高宠——武艺阶梯状排列的出场,虽然现在的小说家大多是不希罕用的,但无可厚非,它最直接地渲染出了一种君临的气氛。 高宠的出场是这样描述的:“只见一个后生,头戴金盔,身穿金甲,手提一杆錾金虎头枪,口称要与牛皋大战三百回合”。而今看去,不禁微笑,按这样想象,这些人的服饰风格倒有点像招来无数善意恶意口水的《满城尽带黄金甲》,料来他们创作也是颇有借鉴。小人儿书作者画技精湛,翩翩少年横枪立马,眉宇间尽是桀骜与轻狂。闭目辉想,我也依稀能听到那个少年的衅言:“你不要问我,战得胜我,便放你过去。”他的眉目一定是俊朗而有锐气的,金盔金甲映照着正午的日头,更一定是绚烂夺目,不可逼视。 果然按照顺序,先是“郑怀大怒,举棍上前便打,那后生架开棍,一连几枪,杀得郑怀浑身是汗,气喘吁吁”;随后白银小将张奎出场,“银枪一摆,上来助阵,又战了二十余回合,郑怀和张奎两人都有点招架不住”;接下来“牛皋也举双锏上前助战,三个战一个,还不是那人的对手”。不禁想起了《射雕》中,江南七怪再加个焦木和尚不敌丘处机,全真七子齐聚不敌黄老邪,微微莞尔。似乎按照数学角度推算,单以武功而论,牛皋:郑怀:张奎:高宠≈1:2:3:6,并成逐级递加的趋势。 这少年若是杨过类愤青,受了委屈拿路过官兵撒气,料来我看后也不过一笑置之,但见“三人正着慌,忽见那人跳出圈外,叫声‘且歇’。三人收住了兵器,只是喘气。那人说他叫高宠,原是到牛头山保驾的,知道牛皋到此,特来献献武艺。牛皋大喜,四人遂结了兄弟”后,我却颇找着了些共鸣的感觉。少年心性我现在依然残存些,可以想象高宠虽一心报国,却也不甘居人后的心情:归依前先要献艺,打败所有未来“领导”。少了谦冲,放在如今似是求职大忌,但我看着却颇为亲切。轻狂和不驯是少年的印记,眉间带些骄气在他身上也才是合宜。《说岳全传》里笼罩着的是岳家军严明的军纪,但只在这一节里,高宠面前,所有军纪黯然失色。 果然高宠是个不安份的,押粮队伍才到牛头山,高宠便向牛皋请求单独冲进敌营,杀条通路,偏巧牛皋也是爽直之人,于是演出了粮队大败金兀术的一幕闹剧。“高宠一马当先,大喝一声,冲入金营。牛皋便叫郑怀张奎左右辅翼,自己押后,催赶粮车急进。高宠枪挑鞭打,如同砍瓜切菜一般杀开了一条血路。左有郑怀,右有张奎,一枪一棍,犹如双龙搅海。牛皋在后,舞动双锏,好比猛虎搜山。兀术忙差下四个金将迎战,高宠一枪一个,尽数刺死,后面又来了个黄脸金将,使一条狼牙棒打来,被高宠一枪戳透,把个尸首直抛向半天里去了。金兵们吓得个个无魂,人人落魄,只顾奔散逃命。押粮队伍冲开十几座营盘,直向牛头山去了。”这一段历来是我最爱读的,此时,曾经都是光彩照人的名门后代郑怀与张奎已经全然沦为配角,只能作为辅翼在左右协助了。而高宠意气洋洋,不但一人包揽了兀术按一对一分配对付四人的四名金将,还顺手将后面来的金将也一枪杀掉。试想他一马当先,原本后面该是牛皋的范围,然而他竟完全控制了局面,武艺之精湛,少年之傲气,自可见一斑,然而不懂配合,一味贪功的弱点,也可爱地暴露在读者面前。 岳飞与牛皋情同手足,自然不会太注意他带回几个兄弟。看着漫画中岳飞凛然的神色,后面看不清五官的高宠该作何反应我自心知。 日后,岳飞为了突围在牛头山与金兀术展开决战,“调拨各将紧守要路,派高宠掌着三军司令的大旗,留守后方”。看到这个安排我便苦笑,让实力强于牛皋不止六倍的高宠举大旗,这简直是杀鸡用青龙偃月刀。岳飞调派这一个失误,导致宋朝失去一名可能是史上最光彩的大将,这不能不说是可惜。 两位主帅的对决没什么可看,兀术虽然骁勇,却自然不敌岳飞。但岳飞怕高宗在山上吃惊,采取见好就收战略,看将士们冲杀得差不多了,便“虚晃一枪勾开斧,转马回山。宋营见元帅停战,当即鸣金收军”。他们的身份地位决定了二人永远不可能豁命而争,即使千军万马,千钧一发,也只能款款而战,点到而止,只因他们胸中丘壑,自有更深沉的考虑。其中岳飞考虑到高宗会否受惊的小细节,更让我想到了诸葛之于刘禅。一文一武,两个国家擎天之人,到头来却都是无力回天,可叹可叹。忠臣明主不能搭配出现,还不如奸臣当道,索性闹个天地翻覆,自又有不听命于天子的救世主出来收场。 岳飞的另一大失误在于,命高宠掌旗则无疑是让他处于视野最好的位置,能够把岳飞佯退看得清清楚楚。少年心性、好大喜功,历来都是代沟的由来,更何况是武艺精湛如斯的高宠?果然,他“在山顶看得清楚,暗想:元帅与兀术交战,为何急急回山?必是兀术武艺高强,待我去试试。就把大旗交给身边的张奎,上马抡抢,从小路下山。正遇见兀术冲上山来,高宠劈面一枪,将他的铁盔挑落。”——看到这里每每微笑,同是白马金枪,若说岳飞枪法高绝,中正平和仿佛段皇爷的先天功,高宠的枪法得势不让人,则更似北丐洪七的降龙掌法了。说不好谁更厉害,但同在少年的我却自然觉得高宠更加爽利自如。这一枪和之前岳飞与兀术的缠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隐隐读着,也有些对岳帅的高位之悲颇有黯然:他虽才三十来岁,却已早早被磨砺得不再少年,如独孤求败的“重剑无锋,大巧不工”,虽然上了个境界,却永远回不到当初的热血时代了。 “兀术吓得魂不附体,回马便走。高宠随后追赶,直冲金营,这一杆碗口粗的枪,直刺横扫,连挑带打,神出鬼没,杀得那些金兵金将人亡马倒,死得不计其数。高宠杀得高兴,进东营,出西营,如入无人之境,直杀得金兵叫苦连天,哭声震地。”——这是高宠在宋军收兵后,留下的一场无人欣赏的谢幕。虽然依旧爽性,但看着总觉得心酸。宋军军营里料来已经开始盘点战场,进行下一次的部署,谁又知道在鸣金之后,这个金羁白马的小将竟单身匹马,将金营闹成这等岳飞都不曾想到的局面呢? 少年总是贪功的,并非多么希望得到封赏,而是渴望别人的肯定。“高宠看看杀到下午,一马冲出金营,正要回山,望见西南角上有一座金营,以为是屯粮的地方,想去放把火烧个干净。他拍马抡枪,冲将进去。金兵慌忙报知哈元帅,哈铁龙吩咐推出铁滑车。众金兵得令,一片声响,把铁滑车推来。高宠不识是什么东西,用枪一挑,将一辆车挑过头去。后面接连推来,高宠一口气挑了十一辆,到第十二辆又是一枪,谁知坐下马已筋疲力尽,口吐鲜血倒了下去,把高宠掀翻在地,可惜这位盖世英雄竟被后来的铁滑车碾死了!”小时候还不太明白铁滑车是什么东西,现在想想,无论大小,能一枪将其挑过头顶,并连挑十一辆,这只怕除了高宠天赋,也有一定夸张了。最终死在战马身上,不能说不亏,但高宠之死,按崇拜岳飞的作者之情理推来却也是必然。现在连《道德经》都被有心之人当作企业精神指导,那么《说岳全传》这一节料来也能被这位前辈掰出中心思想了:高宠目无组织,不服管理,妄自贪功,不知配合,必定导致失败。 但我不管这些。我看到的只是一个少年英雄,如同在我梦中出现过的金羁白马的将军一样,以他独有的魅力与锐气独占了牛头山大半的风景。按时间推断,他死时该是黄昏——从来都是壮丽而凄恻的时分。落日镕金,暮云合璧,人在何处?看到这句易安词,总是想到高宠。懒于看后来牛皋如何抢回尸体,抚尸痛哭,只因有些人,有些事,有些思绪,有些情怀都不是生和死可以裁决的了的。 小时候为高宠之死愤愤不平了很久,至今看来,却唯有欣赏、共鸣以及一脉淡然。 并非我已不再少年,只是当时我还不明白。 24/01/2007 怀念爷爷浣溪纱 觅句难脱刻意悲,从来追忆不填词。哀心自处任人疑。 雪后愁来天地素,拾笺又恐道吟迟。可惜所寄不谙诗。 今天,八宝山的骨灰塔下又添了座新坟。 不能种一岗短松,却可借千年明月。爷爷虽绝不算雅人,但应该也不会怪我们简慢。 回头看看,爷爷已经走了快一月,一月中我曾写了篇半截子的文章,但因搁了一阵易了心情,我又最恨矫柔造词,是以最后只好放下。也曾偷偷简笔画了张爷爷的画像,但画的出模样,画不出爷爷疼我的神意,后来也不知夹在那本书里了。 一直不敢写诗,一来因为爷爷不喜欢我吟风弄月地装雅士;二来也实在是“觅句难脱刻意悲”:当忧思遇上平仄,我实在没把握原本的心情会被拘束成什么样子。当悲伤也变成了刻意,怀念和悔疚被处理成淡观生死、坐看风云,就算爷爷不怪,我自己也是绝无法饶恕自己的。 是的,不想掩饰,我想爷爷。 几个月前曾自作潇洒,写下“升沉局里皆平淡,死生不过一伤神”的句子。经历了家里几次死别,我以为我会淡定了——虽不能像庄子死了妻子还开心地唱歌,但至少能正常看待这个尘世从来的循环。但其实,原来我还是个彻头彻尾的眷恋者。我如此地珍视心里的情感,以致挥霍一点都觉得奢侈。情到浓时情转薄,本就不是情人间的专利,以为有情而无情是痛彻心腑的过程,但而今方知,于情薄处味情浓才是最痛苦。知道我这么依赖爷爷,却是在天人永诀之后——好好处理可能是很成功的俗套小说情节,但小说里的主角千锤百炼,而生活中的我们却禁不得一次这种无情之悔。 一月来我很仔细地控制着心情,出乎意料的成功。室友们——包括我的朋友们都早就忘了我臂上黑纱的含义,又开始嘻笑调侃和吵架,我也偶尔加入“战团”。但无人时,我会寂寂笑笑:我知道可能她们会觉得我没心没肺,悲伤过就忘——其实我忘的只是被人怜悯被人劝慰,不断索取同情却无力陪笑应付的那种悲伤。爷爷不是我用来交换同情的筹码,痛楚与难过,别人本没必要知道。 我的笑脸像是《聊斋》里的画皮,明媚底下的究竟是一样的快乐还是刻骨的忧悲,怕只如人饮水。写下“哀心自处任人疑”时,心里总没来由有些酸涩,只希望这个疑我忘却之人中莫要包括爷爷——毕竟他最不耐烦,就是推察我们小儿女心思。 爷爷去世后办完了丧事,北京下了今冬第一场大雪。 我黑衣黑纱走在一片混沌的洁白中,与天地同素。回去后本想写个雪景诗虚应故事,但一提笔就都成了思念。那时知道了什么叫“恸绝”,什么叫“一字一泪”。 今天还是铺开了纸,但愿想念的文字,不会被责骂来的太迟。待诗文凑到自己满意,我会去爷爷坟前读给他听。墓碑在整个八宝山阳光最明丽的地段,日色暖人,就如从前我在他膝边读报纸时,自爷爷微笑中漾起的温暖。 但愿爷爷能听得明白,凑这阕用四支韵的小令时,我脑中最先浮现的结句是一句大白话“可惜爷爷不读诗”,自己都不觉微笑。后来改为如此,总觉不如白话顺口,却也不愿再动。 可能诗句还涩,但我知道,我的心,爷爷总是能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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