妩眉弯's profile山外有姗PhotosBlogLists Tools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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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2007

    『英文译古体』莺啼序*那时别离(when we two parted 作者 拜伦)

    莺啼序 * 那时别离

     
    戚戚最值离思,寂然唯相觑。

    心碎已、零落经年,自此两地烟树。

    无取次,寒生两靥,芳唇镀冷忧无据。

    正那时缱绻,竟教幽悲成预。

     

    零露凄凉,蛾眉半敛,冷落愁不住。

    自点检,话忆当初,略同今日追溯。

    恼人约,都输荏苒;浪子誉,浮如飞絮。

    不能羞,何足抛闪?任人分付。
     

    闻君名字,戚若哀声,恸后归无趣。

    察我念,翻忧成惴;抵意缠绵,刻骨相思,不能或去。

    相长,人言无忌,总无人道曾相悉;不我知,非关浮萍聚。

    天长日久,拟悔旧日无言,欲写心思无句。


    幽情偷寄,密意私约,此际值几语?

    尽皆是,故人心绪;如此相欺,却变仿佛、霎时烟雨。

    白驹过隙,弹指人世,经年最恐是重识;复来逢,两是难分付。

    料来不过如斯,垂泪凝眸,自成缘故。



    ps 为方便对应,按韵字分行,并每行代表原诗两句。 取拜伦隔行押韵的特色,我译的也采取韵字前一个仄声字通押另韵。虽然未必有多少人看得出来,不过写着可真费劲,相当于押了两套韵啊………
    原本不想动用《莺啼序》这个词谱上最长的词牌,而是用四个律来凑,古风写出来比较舒服,但我这人天生喜欢跟自己过不去,越难越想试试……结果翻了快俩小时,哭……午觉泡汤。
    高中时候读这首诗就挺喜欢,现在重读很有点追忆似水流年的感觉。
    一个师兄说这首诗是以男子为主角,所爱女子水性杨花,但可能是我性别使然,我觉得叙述者是女子口吻——涉及到眉毛啦,流泪啦,不是我性别歧视,但是这种细腻的感触由男的来诠释始终觉得很别扭,所以我就按女子译了。

    原诗原译:

    When we two parted
    In silence and tears , 
    Half broken-hearted 
    To sever for years ,
    Pale grew thy cheek and cold,
    Colder thy kiss;
    Truly that hour foretold
    Sorrow to this

    The dew of the morning
    Sunk chill on my brow 
    It felt like the warnin 
    Of what I feel now .
    Thy vows are all broken, 
    And light is thy fame;
    I hear thy name spoken, 
    And share in its shame.

    They name three before me,
    A knel to mine ear;
    A shudder come o'er me ——
    Why wert thou so dear?
    They know not I knew thee,
    Who knew thee too well——
    Long ,lon I shall rue thee,
    Too deeply to tell.

    In secret we met,
    In silence I grieve,
    Thy spirit deceive
    If I should meet thee
    After long years, 
    How should I greet thee?
    With silence and tears.
     

    记得当时我俩分手,
    相对无言地垂泪,
    得分开多少年头,
    真令人心儿欲碎;
    你的脸苍白冰凉,
    你的吻更有寒意;
    下地是那一刻时光
    预告了我的悲戚!

    那天清晨的寒露
    冷彻了我的眉角,
    我所感到的露珠
    象是今天的警告。
    你背弃山盟海誓,
    名声也变得轻浮:
    人们当面提你,
    我都会感到羞辱。

    人们说出你的名字,
    我听来尤如丧钟;
    忍不住周身颤栗——
    我为何对你钟情?
    人不知我俩相识,
    我对你了解太透,
    我将为你深深叹息,
    深沉得难以启口。

    忆昔日幽会想见,
    想今朝黯然悲伤,
    你竟然把我欺骗,
    你竟然把我淡忘。
    假若许多年之后,
    我俩又逅相遇,
    我对你该如何称呼?
    只有含着泪默默无语
    1/26/2007

    追忆金羁白马

    自小爱看《说岳全传》,前阵子收拾家寻到一部七八岁爱看的小人儿书版《岳飞传》,信手翻翻,竟有几分恍如隔世的感觉。

    大概得益父母的教育,我一直崇拜岳飞这类忠臣,以致后来看武侠时,对女孩子都无法自其魅力中幸免的杨过类飘宵型大侠也只是浮云过眼——十六年的爱情神话在当时那个烽烟四起的年头,不过是小儿女的执着,苍白如纸。阅遍群侠,最后也不过深感黄药师在烟雨楼畔肃然一句:“我平生最敬的便是忠臣孝子。”

    然此次重看《岳飞传》,倒没对岳帅有什么过多感触,毕竟听多了见多了也麻木了,忠字前面加了个愚,人格再高大光辉也略略打了折扣。信手翻来,通篇不能忘的却是一个早被众人忽略,只在“牛头山”一节中匆匆出场又匆匆牺牲的小将高宠。

    与别的女孩子不同,我从小对西方的白马王子版童话没多大兴趣,却总是幻想有个金羁白马的将军,带着少年的锋锐从战场中翩翩而来。而高宠虽然在书中着墨不多,小人儿书里更加没几个字,却俨然就是我儿时的偶像模子。

    要感谢那个总是“交手数回合,渐渐不支”的牛皋,为看惯了征尘和元帅锁眉沉吟的我们添了一道金灿灿的亮色。也甚是佩服作者的出色笔力,通过一波三折的几个绝顶人物为我们铺陈了高宠的出类拔萃。

    牛皋也算岳飞麾下猛将,虽以鲁莽著称,是个李逵型人物,但也爽直得可爱。他押粮回牛头山一路,先在三四个回合中被汝南王后代郑怀擒下,报上姓名后结为过命之交;随后与郑怀携手不敌白袍银甲、白马银枪的东正王后代张奎,劝说之后又结为同路——还道这个白银系列的张奎已经是第一流人物,却哪知后来又遇到高宠——武艺阶梯状排列的出场,虽然现在的小说家大多是不希罕用的,但无可厚非,它最直接地渲染出了一种君临的气氛。

    高宠的出场是这样描述的:“只见一个后生,头戴金盔,身穿金甲,手提一杆錾金虎头枪,口称要与牛皋大战三百回合”。而今看去,不禁微笑,按这样想象,这些人的服饰风格倒有点像招来无数善意恶意口水的《满城尽带黄金甲》,料来他们创作也是颇有借鉴。小人儿书作者画技精湛,翩翩少年横枪立马,眉宇间尽是桀骜与轻狂。闭目辉想,我也依稀能听到那个少年的衅言:“你不要问我,战得胜我,便放你过去。”他的眉目一定是俊朗而有锐气的,金盔金甲映照着正午的日头,更一定是绚烂夺目,不可逼视。

    果然按照顺序,先是“郑怀大怒,举棍上前便打,那后生架开棍,一连几枪,杀得郑怀浑身是汗,气喘吁吁”;随后白银小将张奎出场,“银枪一摆,上来助阵,又战了二十余回合,郑怀和张奎两人都有点招架不住”;接下来“牛皋也举双锏上前助战,三个战一个,还不是那人的对手”。不禁想起了《射雕》中,江南七怪再加个焦木和尚不敌丘处机,全真七子齐聚不敌黄老邪,微微莞尔。似乎按照数学角度推算,单以武功而论,牛皋:郑怀:张奎:高宠≈1236,并成逐级递加的趋势。

    这少年若是杨过类愤青,受了委屈拿路过官兵撒气,料来我看后也不过一笑置之,但见“三人正着慌,忽见那人跳出圈外,叫声‘且歇’。三人收住了兵器,只是喘气。那人说他叫高宠,原是到牛头山保驾的,知道牛皋到此,特来献献武艺。牛皋大喜,四人遂结了兄弟”后,我却颇找着了些共鸣的感觉。少年心性我现在依然残存些,可以想象高宠虽一心报国,却也不甘居人后的心情:归依前先要献艺,打败所有未来“领导”。少了谦冲,放在如今似是求职大忌,但我看着却颇为亲切。轻狂和不驯是少年的印记,眉间带些骄气在他身上也才是合宜。《说岳全传》里笼罩着的是岳家军严明的军纪,但只在这一节里,高宠面前,所有军纪黯然失色。

    果然高宠是个不安份的,押粮队伍才到牛头山,高宠便向牛皋请求单独冲进敌营,杀条通路,偏巧牛皋也是爽直之人,于是演出了粮队大败金兀术的一幕闹剧。“高宠一马当先,大喝一声,冲入金营。牛皋便叫郑怀张奎左右辅翼,自己押后,催赶粮车急进。高宠枪挑鞭打,如同砍瓜切菜一般杀开了一条血路。左有郑怀,右有张奎,一枪一棍,犹如双龙搅海。牛皋在后,舞动双锏,好比猛虎搜山。兀术忙差下四个金将迎战,高宠一枪一个,尽数刺死,后面又来了个黄脸金将,使一条狼牙棒打来,被高宠一枪戳透,把个尸首直抛向半天里去了。金兵们吓得个个无魂,人人落魄,只顾奔散逃命。押粮队伍冲开十几座营盘,直向牛头山去了。”这一段历来是我最爱读的,此时,曾经都是光彩照人的名门后代郑怀与张奎已经全然沦为配角,只能作为辅翼在左右协助了。而高宠意气洋洋,不但一人包揽了兀术按一对一分配对付四人的四名金将,还顺手将后面来的金将也一枪杀掉。试想他一马当先,原本后面该是牛皋的范围,然而他竟完全控制了局面,武艺之精湛,少年之傲气,自可见一斑,然而不懂配合,一味贪功的弱点,也可爱地暴露在读者面前。

    岳飞与牛皋情同手足,自然不会太注意他带回几个兄弟。看着漫画中岳飞凛然的神色,后面看不清五官的高宠该作何反应我自心知。

    日后,岳飞为了突围在牛头山与金兀术展开决战,“调拨各将紧守要路,派高宠掌着三军司令的大旗,留守后方”。看到这个安排我便苦笑,让实力强于牛皋不止六倍的高宠举大旗,这简直是杀鸡用青龙偃月刀。岳飞调派这一个失误,导致宋朝失去一名可能是史上最光彩的大将,这不能不说是可惜。

    两位主帅的对决没什么可看,兀术虽然骁勇,却自然不敌岳飞。但岳飞怕高宗在山上吃惊,采取见好就收战略,看将士们冲杀得差不多了,便“虚晃一枪勾开斧,转马回山。宋营见元帅停战,当即鸣金收军”。他们的身份地位决定了二人永远不可能豁命而争,即使千军万马,千钧一发,也只能款款而战,点到而止,只因他们胸中丘壑,自有更深沉的考虑。其中岳飞考虑到高宗会否受惊的小细节,更让我想到了诸葛之于刘禅。一文一武,两个国家擎天之人,到头来却都是无力回天,可叹可叹。忠臣明主不能搭配出现,还不如奸臣当道,索性闹个天地翻覆,自又有不听命于天子的救世主出来收场。

    岳飞的另一大失误在于,命高宠掌旗则无疑是让他处于视野最好的位置,能够把岳飞佯退看得清清楚楚。少年心性、好大喜功,历来都是代沟的由来,更何况是武艺精湛如斯的高宠?果然,他“在山顶看得清楚,暗想:元帅与兀术交战,为何急急回山?必是兀术武艺高强,待我去试试。就把大旗交给身边的张奎,上马抡抢,从小路下山。正遇见兀术冲上山来,高宠劈面一枪,将他的铁盔挑落。”——看到这里每每微笑,同是白马金枪,若说岳飞枪法高绝,中正平和仿佛段皇爷的先天功,高宠的枪法得势不让人,则更似北丐洪七的降龙掌法了。说不好谁更厉害,但同在少年的我却自然觉得高宠更加爽利自如。这一枪和之前岳飞与兀术的缠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隐隐读着,也有些对岳帅的高位之悲颇有黯然:他虽才三十来岁,却已早早被磨砺得不再少年,如独孤求败的“重剑无锋,大巧不工”,虽然上了个境界,却永远回不到当初的热血时代了。

    “兀术吓得魂不附体,回马便走。高宠随后追赶,直冲金营,这一杆碗口粗的枪,直刺横扫,连挑带打,神出鬼没,杀得那些金兵金将人亡马倒,死得不计其数。高宠杀得高兴,进东营,出西营,如入无人之境,直杀得金兵叫苦连天,哭声震地。”——这是高宠在宋军收兵后,留下的一场无人欣赏的谢幕。虽然依旧爽性,但看着总觉得心酸。宋军军营里料来已经开始盘点战场,进行下一次的部署,谁又知道在鸣金之后,这个金羁白马的小将竟单身匹马,将金营闹成这等岳飞都不曾想到的局面呢?

    少年总是贪功的,并非多么希望得到封赏,而是渴望别人的肯定。“高宠看看杀到下午,一马冲出金营,正要回山,望见西南角上有一座金营,以为是屯粮的地方,想去放把火烧个干净。他拍马抡枪,冲将进去。金兵慌忙报知哈元帅,哈铁龙吩咐推出铁滑车。众金兵得令,一片声响,把铁滑车推来。高宠不识是什么东西,用枪一挑,将一辆车挑过头去。后面接连推来,高宠一口气挑了十一辆,到第十二辆又是一枪,谁知坐下马已筋疲力尽,口吐鲜血倒了下去,把高宠掀翻在地,可惜这位盖世英雄竟被后来的铁滑车碾死了!”小时候还不太明白铁滑车是什么东西,现在想想,无论大小,能一枪将其挑过头顶,并连挑十一辆,这只怕除了高宠天赋,也有一定夸张了。最终死在战马身上,不能说不亏,但高宠之死,按崇拜岳飞的作者之情理推来却也是必然。现在连《道德经》都被有心之人当作企业精神指导,那么《说岳全传》这一节料来也能被这位前辈掰出中心思想了:高宠目无组织,不服管理,妄自贪功,不知配合,必定导致失败。

    但我不管这些。我看到的只是一个少年英雄,如同在我梦中出现过的金羁白马的将军一样,以他独有的魅力与锐气独占了牛头山大半的风景。按时间推断,他死时该是黄昏——从来都是壮丽而凄恻的时分。落日镕金,暮云合璧,人在何处?看到这句易安词,总是想到高宠。懒于看后来牛皋如何抢回尸体,抚尸痛哭,只因有些人,有些事,有些思绪,有些情怀都不是生和死可以裁决的了的。

    小时候为高宠之死愤愤不平了很久,至今看来,却唯有欣赏、共鸣以及一脉淡然。

    并非我已不再少年,只是当时我还不明白。

    1/24/2007

    怀念爷爷

    浣溪纱

    觅句难脱刻意悲,从来追忆不填词。哀心自处任人疑。
    雪后愁来天地素,拾笺又恐道吟迟。可惜所寄不谙诗。

    今天,八宝山的骨灰塔下又添了座新坟。
    不能种一岗短松,却可借千年明月。爷爷虽绝不算雅人,但应该也不会怪我们简慢。

    回头看看,爷爷已经走了快一月,一月中我曾写了篇半截子的文章,但因搁了一阵易了心情,我又最恨矫柔造词,是以最后只好放下。也曾偷偷简笔画了张爷爷的画像,但画的出模样,画不出爷爷疼我的神意,后来也不知夹在那本书里了。
    一直不敢写诗,一来因为爷爷不喜欢我吟风弄月地装雅士;二来也实在是“觅句难脱刻意悲”:当忧思遇上平仄,我实在没把握原本的心情会被拘束成什么样子。当悲伤也变成了刻意,怀念和悔疚被处理成淡观生死、坐看风云,就算爷爷不怪,我自己也是绝无法饶恕自己的。
    是的,不想掩饰,我想爷爷。
    几个月前曾自作潇洒,写下“升沉局里皆平淡,死生不过一伤神”的句子。经历了家里几次死别,我以为我会淡定了——虽不能像庄子死了妻子还开心地唱歌,但至少能正常看待这个尘世从来的循环。但其实,原来我还是个彻头彻尾的眷恋者。我如此地珍视心里的情感,以致挥霍一点都觉得奢侈。情到浓时情转薄,本就不是情人间的专利,以为有情而无情是痛彻心腑的过程,但而今方知,于情薄处味情浓才是最痛苦。知道我这么依赖爷爷,却是在天人永诀之后——好好处理可能是很成功的俗套小说情节,但小说里的主角千锤百炼,而生活中的我们却禁不得一次这种无情之悔。
    一月来我很仔细地控制着心情,出乎意料的成功。室友们——包括我的朋友们都早就忘了我臂上黑纱的含义,又开始嘻笑调侃和吵架,我也偶尔加入“战团”。但无人时,我会寂寂笑笑:我知道可能她们会觉得我没心没肺,悲伤过就忘——其实我忘的只是被人怜悯被人劝慰,不断索取同情却无力陪笑应付的那种悲伤。爷爷不是我用来交换同情的筹码,痛楚与难过,别人本没必要知道。
    我的笑脸像是《聊斋》里的画皮,明媚底下的究竟是一样的快乐还是刻骨的忧悲,怕只如人饮水。写下“哀心自处任人疑”时,心里总没来由有些酸涩,只希望这个疑我忘却之人中莫要包括爷爷——毕竟他最不耐烦,就是推察我们小儿女心思。

    爷爷去世后办完了丧事,北京下了今冬第一场大雪。
    我黑衣黑纱走在一片混沌的洁白中,与天地同素。回去后本想写个雪景诗虚应故事,但一提笔就都成了思念。那时知道了什么叫“恸绝”,什么叫“一字一泪”。

    今天还是铺开了纸,但愿想念的文字,不会被责骂来的太迟。待诗文凑到自己满意,我会去爷爷坟前读给他听。墓碑在整个八宝山阳光最明丽的地段,日色暖人,就如从前我在他膝边读报纸时,自爷爷微笑中漾起的温暖。
    但愿爷爷能听得明白,凑这阕用四支韵的小令时,我脑中最先浮现的结句是一句大白话“可惜爷爷不读诗”,自己都不觉微笑。后来改为如此,总觉不如白话顺口,却也不愿再动。
    可能诗句还涩,但我知道,我的心,爷爷总是能懂的。